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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

发布者: 8899 | 发布时间: 2024-7-26 17:14| 查看数: 40| 评论数: 1|帖子模式

“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”,应当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实际加入境外犯罪窝点的时间起算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实际加入境外犯罪窝点的确切时间难以查证,但能够查明其系非法出境的,可以以出境时间起算,合理路途时间应当扣除。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明出境时间的,可以结合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行踪轨迹等最后出现在国(边)境附近的时间,扣除合理路途时间后综合认定。合理路途时间可以参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需时间认定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就路途时间提出合理辩解并经查证属实的,应当予以采信。


https://www.court.gov.cn/fabu/xiangqing/439341.html


收手吧阿祖

最新评论

中囯 发表于 2024-7-26 17:17:22
啥玩意?真正的大佬不是在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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